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02年1月1日起首推育兒支持計畫:


設立合作中心,洽談全市76家已立案托嬰中心,納入願意合作者,將每月費用協調限制在1萬3,000元以下。另外設籍臺中且有0至2歲兒童的家戶,只要給合格保母托育,每月可領2,000元至3,000元補助。

社會局長表示,托育費用補助方面,除內政部兒童局今年1月1日實施的保母托育費用補助新制中,家有未滿2歲幼兒、且符合排富條款的一般家庭每月補助3,000元,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4,000元以外,市府社會局再提供設籍臺中市、將未滿2歲幼兒送合格保母收托的一般戶家庭每月2,000元補助,中、低收入戶則為每月3,000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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