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旨 : 為了讓著名「大溪八景」的昔日風華再展現, 同時也將大溪的觀光小鎮美景重新發揚光大,
並完整地呈現給全國的民眾來欣賞和旅遊, 特舉辦本影賽。
二、主辦單住: 大溪鎮公所 蓮座山觀音寺
三、承辦單位: 大溪鎮大嵙崁文教基金會
四、協辦單位: 桃園縣攝影學會、李騰芳古宅
五、拍攝主題: 限以下列的大溪八景為範疇, 可任選其中拍攝之:
一景、溪園聽濤: 大溪公園及沿線之蔣公紀念館, 武德殿均屬之。
二景、飛橋臥波: 大溪吊橋、武嶺橋、崁津大橋及沿線之河濱公園均屬之。
三景、靈塔斜陽: 三級古蹟齋明寺及其後之萃靈塔園區均屬之。
四景、老街懷舊: 和平老街、中山老街及福仁宮、普濟堂等廟宇均屬之。
五景、蓮寺曉鐘: 三級古蹟蓮座山觀音寺從山下到山頂之景觀均屬之。
六景、石門織雨: 石門水庫週邊及環湖公路至阿姆坪沿線的景觀均屬之。
七景、慈湖攬勝: 前後慈湖、銅像公園, 慈湖人行步道及頭寮陵寢均屬之。
八景、月眉古厝: 全縣唯一國定二級古蹟李騰芳古宅之內外景觀均屬之。
六、參賽資格: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, 得獎者可獲贈精美影集乙冊, 請踴躍參賽。
七、作品規格: 1 、限2011 年以後拍攝之作品。
2、數位相機拍攝限具有1000 萬晝素以上, 原始檔案大小約為4500x3000dpi 以上規格之
jpg 或tiff 檔 , 不得插點加大檔, 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做影像合成、修改。
3 、 照片規格, 為配合展覽一律以12x15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月參賽, 不得裝裱、格放、電腦合成與加色,不收連作。
八、參賽件數:參賽件數不限,並同時繳交原始照片之數位檔案,未繳交數位檔案者,全部不予評審。(135mm以上正負片拍攝者, 請燒製數位檔繳交)
九、收件日期: 即日起至2012 年7 月 30 日截止(以郵戳為憑) , 掛號寄至335 桃園縣大溪鎮月眉里9鄰月
眉34號「李騰芳古宅」收(電話03-3886852 即可)。
十、評審日期: 預定2012 年8月3 日 ( 星期五) 下午二點假李騰芳古宅之會議室公開評審, 觀迎參觀。
十一、獎勵辦法: 以上述八景分八組, 各組擇優錄取如下
金牌獎一名, 獎金一萬元, 獎狀乙紙。
銀牌獎一名, 獎金五仟元, 獎狀乙紙。
銅牌獎一名, 獎金三仟元, 獎狀乙紙。
優選獎三名, 獎金一仟元, 獎狀乙紙。
佳作獎六名, 獎金五佰元, 獎狀乙紙。
十二、頒獎日期: 另行通知得獎者, 並於桃園縣攝影學會網站http//www.tps.org.tw 公告之。
十三、附則: 1 、金、銀、銅牌, 每人限得一獎, 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。
2、作品須為本人創作, 不得有冒借、抄襲、拷貝、仿冒之行為, 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
其參加資格, 並追回獎金, 遺缺不予遞補。
3、作品須於背面貼妥參加表(註明: 題名、姓名、電話、手機、聯絡住址), 否則不予評審。
4、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, 未達評審標準, 獎額得以從缺。
5、評審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, 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。
6、得獎作品的著作財產權即歸主辦單位所有, 主辦單位有權在報章、雜詩、媒體或刊物發表、印刷或在公開場合陳列或展覽, 不另給酬, 得獎者不得異議。
7、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。
8、凡參加本攝影賽者, 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9、如未盡事宜, 本比賽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增修改, 以符合實境情況之需, 並於官網公告。
10、所有活動訊息及表格請至桃園縣攝影學會網站下載。

http://www.tyccc.gov.tw/news/news/upt.asp?p0=8866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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